山东大学护理学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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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设备处通知: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0-07-03 11: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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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1日   各实验中心、实验室: 暑假将至,为做好假期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假期,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及学校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实验中心、实验室主任要对本实验室安全管理负责,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强化安全责任到岗、到人;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二、各单位组织力量认真对所属实验室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以及重点物品和仪器设备整理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有力措施,立即整改。重点检查实验室水、电、气、门窗及各种管路设施和压力容器等的安全管理,避免水管破裂、电路故障、压力容器爆炸和各种气体(尤其是有害气体)泄露,严防由此引发灾害事故。 涉及使用放射性物质、化学药品及各种剧毒、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的实验室,应严格执行保管制度,并建立使用登记制度,用毕要及时送回存放地点,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 三、暑假期间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应关好门窗,切断照明和动力电源开关;有本科生及研究生从事开放实验、课题研究等工作的实验室,应安排值班,加强管理。 四、做好假期期间安全信息报告工作,确保联络畅通,对重要情况和信息要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由学校统一协调解决。认真组织学习《山东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稿)》,建立有效的事故预警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安全事故报警装置。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积极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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